清真菜加盟費用
品牌名稱 |
清真菜 |
投資金額 |
10~20萬 |
成立日期 |
2006-02-09 |
門店總數 |
152 |
經營范圍 |
清真菜 | 適合人群 |
網店形式 |
加盟區域 |
全國 |
是否有區域授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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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發源地 |
烏魯木齊 |
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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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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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使用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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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條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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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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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費 |
20萬元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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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回、維吾爾、哈薩克、東鄉、柯爾克孜、撒拉、塔吉克、烏孜別克、保安、塔塔爾等10個少數民族普遍具有清真飲食習慣。這種飲食風俗源于伊斯蘭教,但隨著時代發展已漸變為這些少數民族生活方式與飲食習慣的組成部分。清真食品特指依據這些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生產、經營的含有動物肉類及其衍生物的食品。按照這些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清真食品不含自死物、血液和豬肉等禁忌物。
由于中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域地理氣候和生活環境存在較大的差異,各地清真食品的范圍和標準不盡相同,而呈現出較強的地域性特征。但可以明確的是,凡不含肉類、動物油脂、乳類成份的食品,不應屬于清真食品,比如蔬菜、水果、水、鹽等等,也不應冠以“清真”字樣,或以清真食品的名義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歷史發展
作為古漢語詞匯,“清真”一詞初與伊斯蘭教并無直接聯系。早在南北朝劉義慶的《世說新語》中就有“清真齋欲,萬物不可移也”的語句,意為純凈樸實,無塵無染。唐代詩人李白、孟浩然,宋代詞人陸游、辛棄疾,多次在詩文中使用該詞,泛指做人的道德標準或高潔優雅。明中期以后,中國的伊斯蘭學者以“清靜無染”喻指伊斯蘭教,并逐漸在中國伊斯蘭教領域使用“清真”一詞。時至今日,除“清真教”“清真寺”“清真言”等專用詞匯外,在中國,“清真”一詞單獨使用通常專指已轉變為相關民族習俗的清真飲食,一般不作限定詞使用,亦不等同于其他國家伊斯蘭教“Halal”(即“符合伊斯蘭教法的”)。